关于在全库党员干部中开展
向任秋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
2010年6月28日,省局下发了《向任秋华同志学习的决定》。根据《决定》的要求,结合我库实际情况,库党支部研究决定:自即日起在全库党员干部中开展向任秋华同志学习的活动。
任秋华同志现任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、副处级审判员,中共党员。从事审判工作以来,任秋华同志自觉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、爱岗敬业、勇挑重担、严于律己、清正廉洁,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是共产党员效仿、学习的楷模。
在今后的工作中,军供库的全体员工都应向任秋华同志学习。支部要求:党员要带头影响群众,在对待工作上要提高自己的觉悟,增强责任心,要把“公”放在一切工作的第一位。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“争先创优”活动,党员干部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推动我库所有员工在工作上、思想上的整体升华。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爱岗敬业,精益求精,踏实肯干,谦虚谨慎;生活上要互相关心,互相爱护。要把集体的利益视为最高的利益,要让每一位员工都体会到集体力量的强大。要在全库范围内开创“人人努力争先进,团结一致创效益”的大好局面。
在学习活动中,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任秋华同志的先进事迹,努力查找自身的不足,要尽快缩短与先进党员干部的差距,要在各个岗位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。
河北省军粮供应储备库党支部
二0一0年七月十五日

